贸易公司客服工作内容:请比较撤消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4:48:32
谢谢了

联系:无论是撤销仲裁裁决还是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都是没有使仲裁裁决发挥实际的作用,产生裁决中的法律效果。

  区别:两者适用范围不同。
  【撤销仲裁裁决】
  根据《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仲裁法》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首先,两者行使的主体不同,撤销一般要由仲裁机构本身和法院来决定,而不予执行则是由执行机关来决定,再则,导致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原因不完全相同,最为关键的是两者导致的效果不同,撤销则裁决自始不发生效力,通俗的讲相当于没有做出裁决,而不予执行则是裁决仍然存在并有效,只是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导致执行困难或无法执行或暂停执行。
另外,裁决撤销后肯定不再存在是否执行裁决的问题,而裁决不予执行后则有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后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