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超级计算机arm:关于收养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16:52:08
小孩(男孩)出生第二天,因生父母经济困难,便送养至其伯父家中,伯父家有二个女儿,但双方没有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小孩的户口也在其伯父家户口上。现小孩已12周岁。现小孩生父母离婚,生母要求这个送养的小孩由自己抚养,但其伯父不同意,请问:这种收养关系成立吗?
另:法院调查小孩现在愿意跟随其现在的养父也就是其伯父生活。

问题补充:
小孩现在明确表示愿意生活在养父家中,不愿意和生父母任何一方生活。小孩户口在养父家户口本上与养父关系为子

这种收养没有经过登记,不符合收养法规定,属于无效,收养关系部成立.

有一点不明白,既然没办理收养关系,为何能登记成父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