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主席沈鸿烈:非泄密,非经培训的职业,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改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8 13:35:00
非泄密,非经培训的职业,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改么?
我一般的办公室职员,没经过培训(先前没,将来也不会)。工作也不是什么涉及机密信息的工作。但,劳动合同中有一项“涉及机密信息且且未期满离职,赔1000元,经过培训且未期满离职,赔1000元,合计2000元”。

我的问题是:

1.这样,会演变成,当我正常的个人原因提前一个月辞职时,单位要求我赔偿吗?会吗?

2.还有,这条款合理吗?假如不合理,我该怎么婉言请人事部门修改违约金条款? 如果,公司不肯改,说,不设计机密不培训是不需要赔的,因此而不肯改合同。该怎么商量让其改?

多谢各位专业的老师啦,给指条明路吧!

1.首先,从该条文的字面“涉及机密信息且且未期满离职,赔1000元,经过培训且未期满离职,赔1000元,合计2000元”。 理解,你自己也可以清楚地理解它的意思,即:

第1个1000元要满足涉及机密信息,未期满离职两个条件。第2个则要满足经培训和未期满离职两个条件。

因为你很明确地说,你不可能涉及机密信息,也不可能经过培训,因此。即使该条款需要履行,你也不用担心,根本不可能会要你赔。

当然,可能出现的风险是,你的老板硬说你涉及机密,比如他拿出你看过的某某文件(你可能认为它根本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是机密),但你的老板却说它是机密。在此情况下,你根本无可辩驳啊。只有1000元,难道还要去打官司啊?!
所以,如果你的老板这么恶的话,那也没办法了。不然的话,你肯定是不用赔的。

2.根据劳动部的相关规定,劳资双方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
因此,你跟公司签订的那个条款并无违反相关规定。

但是,你如果提前30 天要求离职,则不属于违约。
因为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属于“法定解除”,既然属于法定解除,就不会构成违约。

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因此,个人认为,只有当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你才需要承担违约金。

当然,如果你的老板真的很恶,那也没办法。唯一办法就是去找劳动仲裁委(一般在区劳动局内)去投诉,要求协商。

3.如果要求更改的放,因为合同如果已经签订,除非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况,更改是需要双方同意的,也就是你老板同意。

因此,如果你的老板还好的话,就没必要要求更改。不好的放在,要求他也不会给你改的。只好等你要走时,再说了。

如果你已经签了合同,修改只能和单位商量.一般单位是不会同意修改的。
既然你不涉及机密信息这一条对你就没有效力,关键在于合同中是否说明了什么是机密信息,如果没有特殊说明,则按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认定。
1、合同期未满辞职是违约行为,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
2、单位可以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和违约赔偿金数额。
3、对于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如果仅是辞职的话你不用承担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所以我不用担心。

提前一个月辞职时,单位要求我赔偿吗?会吗?
------------------------------------------------

肯定的说,老板不会要你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