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开放平台open api:劳动仲裁的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1:18:55
通过劳动仲裁,签了仲裁协议书,并且双方都履行了仲裁协议。现已有5个月了。想向法院上诉,重新裁决,行不。
详细问题是:受伤害的民工与企业的工伤纠纷已在5个月前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了,获得了比法定标准低的赔偿.并签定仲裁协议. 但现在由于以前的工伤又引发了其它新的严重病症,那么,民工还能不能向法院上诉,要求公司再次进行赔偿呢?

1、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重新裁决不可能了,仲裁协议一旦生效就等同于法院的判决。要想重新仲裁只有你 有证据能证明当时仲裁中存在诸如程序违法等问题才可能。

不可能了,一是过了起诉期,二是双方已履行,无论符合哪一条,都不能再起诉了。

如果仲裁没有违返法定程序和没有超越权限,只要是合法的裁决就
不行,对仲裁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