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家珠宝店:关于40、50人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14:39:56
如果劳动合同很快就要到期了,但医疗期未满,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么?(合资企业)有没有什么有关政策精神?如果解除了劳动合同,自己上保险的费用分别是多少?
注:天津地区
请问自己交保险,要多少钱
请给一个详细的数目,可以么?

可以解除合约

这要看你们合同有没有这方面的约定,若没有约定,因为法律目前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所以,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你转单位的,医疗保险可以一并转过去,如果你退休不干了,剩下的自己买.

劳动合同届期,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三险费用自己承担,医疗保险费用我们这里(浙江)一年是3000多吧

解除合同

劳动部的相关规定明确,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员工在医疗期间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满为止。

《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我国法律只有赋予劳动者无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没有赋予用人单位无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

医疗期未满,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我上面贴的法条中用人单位才拥有法定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