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嫩公主酒酿蛋安全吗:acco125125老师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00:55:18
《国家水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下有《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因违反经济合同而支付的各种赔偿和罚款(违约金),允许在计算所得税倩扣除。
有一点不明白:如AB企业之间,若A企业违约,A企业支付相关款项后B企业根据什么入帐?(我认为A企业肯定不能开具相关发票,B企业只有收据,这样就可以入帐了吗?或者还有其他方法?)
"游"老师,我描述的是不对,可是B企业怎么开具相关发票呢,若B企业是生产型企业,它应该不能开具其他类型的发票吧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所以B企业收取A企业的违约金应并入营业额随相关业务适用税目税率(你有没有注意这句话????????)计算征收营业税,并需向A企业开具发票,然后A企业凭发票入账。如果A企业只凭收据入账,不允许税前扣除。
二、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第6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所谓“价外费用”,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作这样的界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这说明,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属于销售额的范畴,应当缴纳增值税。并向A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A企业凭发票入账。如果A企业只凭收据入账,不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