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猫大灰狼:现在国家对职工的探亲假有何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2:06:51
94年上海出台关于外国投资企业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制度,套用81年国家出台的职工探亲假制度,到2006年这个政策是不是已经还适用.

目前对探亲假的规定仍然是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

       享受探亲假须具备相关条件:一是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二是时间条件,需工作满一年;三是事由条件,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其中“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的期限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目前这个政策还在继续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