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d shuffle第几代:关于法律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13 16:50:42
我的一个亲人在一家服装厂工作,由于身体不是很健康,所以便向厂长请假去治病,这家服装厂有一个规矩,凡在厂中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抵押一个月的工资,我的那个亲人去医院检查完以后,医生嘱咐她要静养,不要低头太久,因此她决定辞掉这份工作,便去向厂长要钱,可是厂长不给。请问,如果我的那个亲人去劳动局去告那家服装厂的话,管事吗?那人民法院呢?(请拿法律依据来说明,我先在这里谢谢了!!!)

一、你可以采用的法律文件:
1、《劳动法》
2、《违反〈劳动法〉相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4、一些地方性相关法规。
二、单位可能存在多种违反劳动法规的地方,但就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一项,劳动者就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自己以下的权益:1、拖欠工资;2、赔偿金(拖欠工资总额的25%);3、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部分,满半年给一个月,不满半年给半个月;最高给12个月的标准给予补偿)

《劳动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拖欠工资是绝对不合法的,可以到劳动局告,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

《劳动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可到劳动局去报告,工资只有一个月的不是严重的一半法院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