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刀开方孔视频教程:我想想请教有关劳动合同等法律方面的知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3 13:24:12
我在一家医药企业上班,进公司的时候,说好试用期为两个月,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是3月27日入职,两个月试用期,6月份转正,六月15日公司说该部门运营部好,想撤掉,这样,我只能回家,给我发半个月工资,我觉得没有签合同也应该给我发满一个月,和经理争执了很长时间,那个经理说的话还很难听,后来自己也觉得没有签合同,就没有那份保障,所以也就接受了半个月的工资,到目前已经离职半个多月了,我昨天刚听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是为永久合同,可以赔偿3个月的工资。我想请教大家帮我确认,这在法律上是真的吗,现在已经半个月了再去争取还有效吗?如果可以的话,我该怎么去做。有知道的快为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虽然这三个月期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是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得到三个月的工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间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解除合同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没有重大违反劳动纪律,单位是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的。)现在,你需要提供工资条或其他可以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过的证据,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