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带锯床报价:《悲惨世界》 作者,人物分析, 次要人物,情景,写作手法 详细资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8 02: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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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瓦让
《大学》中:“《康诰》曰:‘克明德。’《太甲》曰:‘故是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物所不用其极。”
让•瓦让注定是个最苦的人。是作者安排的,也是社会安排的。他一出场就是遭人唾弃的苦役犯,黄色通行证让他永世不得翻身;19年挣的钱没出监狱就被扣了1/3;更让人同情的是,他只是因极度饥饿敲破了玻璃,偷一块面包,就被判了19年徒刑。这19年中:“他脖子上套着铁链,坐着一辆大车,行走27天。在土伦,他穿上了红囚衣,他生命里有过的一切都消失了,甚至连姓名都没有了。他不再是让•瓦让,而成了24601号,……”他先后四次越狱,五年徒刑累加成了十九年。有人说他傻,五年总比19年短,为什么要三番五次的越狱,使自己更不自由呢?
我的回答是,他明知到这行动的后果,但他是人,有权在黑暗中渴望光明,在耻辱中追求尊严,在不公中怨恨社会。
“还有一件令人悲伤的事:他审判了给他造成不幸的社会之后,又开始审判上帝,因为是上帝创造了社会。”
“这个忧郁严肃、沉默寡言、沉思默想的苦役犯,这个被法律遗弃的人,用愤怒的目光看着人类,这个被人类文明罚入地狱的人,以严厉的目光看着上天。”
“尽管上帝在每个人额头上写着‘希望’二字,他也会把这两个字从这个人的生命中抹去。”
如此悲惨。让•瓦让在这一番“际遇”之后,若是没有遇到比安维尼主教,凭着他的仇恨,凭着他的能力,凭着他的智慧,他足可以报复全人类。幸好,他遇上了主教;幸好,他良知未泯。
他的后半生是在“逃”,逃离社会,逃离警方。虽然他曾改名换姓当了市长挣了大钱,但他从未奢华过:他只睡帆布床单,只在深夜点蜡烛,从不穿新衣,隆冬才会生火——他大概也受了主教的影响。
他始终穿的像个穷人。但他喜欢施舍,人们都叫他“乐善好施的穷先生”。他看了很多书,使自己文雅;又花了许多钱,赎回了孤儿珂赛特。他们都是不幸的。但“两种不幸合在一起便是幸福”。两个人都久经磨难,突然体验到了从未有过的欣喜若狂。让•瓦让开始感激上帝,开始了人生。这个变化让人快慰。
他在后半部尤为伟大:释放了几次使他失去自由的警探雅韦尔,又救了“毁了他的幸福”的马里尤斯,还把六十万法郎给了珂赛特……但他在揭露自己的同时又在诋毁自己,使他的死亡有一种凄凉。
他以德报怨,与几十年前以怨报德的他成了鲜明对比。他自新,心灵向善,使他平凡卑微,伟大高尚,连法律的奴隶雅韦尔都承认:“一个行善的坏人,一个富有同情心、和蔼仁慈、乐于助人的苦役犯,以善报恶,以德报怨,宁愿给予怜悯,也不愿报复仇人,尊崇高尚的道德,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神。”
让•瓦让临终时说:“死算不了什么,可怕的是不能活着。”
这就是所有苦役犯最最痛苦又最最有力量的的宣言。
他为了活着,为了主教的教诲,为了曾经的仇恨的忏悔,为了他一生的事业——珂赛特、慈善、自新,耗尽了全部心思和智慧。
他渴望尊严,但也热爱平凡,甚至喜欢被人遗忘。
他的墓地简陋,一块大石头恰好盖住了他。上面有一首用铅笔写的诗:
“他长眠于此。尽管命乖运骞,
仍草间求活,失却天使便利去。
他的死就昼去夜来,
非常自然,非常普通。”
他的死并不普通。这意味着一个灵魂已完全从泥泞污腐的沼泽中升华了。焕然一新。
他在书中有最重要的地位,他给读者的感觉是:勤奋,谦卑,自强。
这也正是作者想要告诉年轻人的。
雅韦尔、泰氏老板
雅韦尔是个很有争议的人物,他总是亲手捣毁让•瓦让的幸福,读者们出于对弱者的同情,不少人都恨他。但这不能怪他。要怪社会。
他出生在监狱,他从小仇视罪犯,认为只有法律才是行为准则,只有铁面无私才能找回尊严和地位。他冷酷,无情。他也流浪过,同样仇视社会。
“在雅韦尔这张人脸上,有一个塌塌的鼻子,鼻孔幽深,两片浓密的络腮胡须从两个面颊伸向鼻孔,……让人感到不自在。他难得一笑,但笑的时候,两片薄嘴唇张开,不仅露出牙齿,还露出牙龈,鼻子周围还会生出野兽吻特有的那种惊讶和粗野的皱纹。他严肃的时候,是一条看门狗,笑的时候,是一只老虎。此外,他的颅骨小,颔骨大,头发遮住了前额,……他总是双眉紧蹙,形成的皱纹犹如一颗愤怒的星星,在两眼之间闪烁;他目光深沉,嘴唇紧闭,令人生畏;他神态凶狠,咄咄逼人。”
“此人只有两种感情:崇尚权力,仇视反叛。这两种感情本来很朴实,相对来说是不错的,但他总是用之过分,也就几乎成了不好的了。”
“一方面他说:‘当官的不可能出错。法官永远是对的。’另一方面,他说:‘那罪犯都不可救药,作不出什么好事来。’”
“他认为人类法律有权将人罚入地狱。……雅韦尔坚忍淡泊,严肃刻苦,神情忧郁,喜欢沉思;他就像那些宗教狂,既谦卑又高傲。他目光像钻子,冷酷而犀利。他的一生可用两个词概括:警戒和监视。……他崇拜自己的职务:密探。”
可怕的是,道德和法律同时摆在他面前,他选法律;宗教信仰和监狱同时放在一起,他选监狱。

泰氏老板很瘦,是“精明人”的特点,这个小人,用一夜来捏造假账单,用5个身份写匿名信骗钱,用谎言逼死别人的母亲,用虚情假意讹诈别人巨款,用一块破布来诋毁最善良的人……这个魔鬼,结局竟是那样平淡。他是万人唾弃的渣滓。
“被逮住的老鼠非常瘦弱,不过,即使逮到一只瘦老鼠,猫儿也很开心。”
泰氏老板娘是个胖女人。粗野(满口脏话),庸俗(读低级趣味的古典小说),谄媚(给有钱人说好话),喜欢殴打“女仆”——珂赛特。
这样两个人,“胡为至今不杀焉?”
因为,世界上这种人太多了,“杀”是杀不完的。
小加弗洛什、埃波妮、马伯夫先生
这三个人遭遇不同,但都是在起义中献身的。
小加弗洛什:战地精灵
他很善良,虽然是流浪儿;他虽恶作剧,但不出格;他虽贫穷,但他拥有慈悲的心。他活泼,热情,真诚,乐观,富有同情心,是个小精灵,是个小天使,掉在了硝烟弥漫的人间。
他并不知道他有弟弟,但他义无反顾地收养了他们;他不认识马伯夫老先生,但他看到他穷得吃不起面包时,偷走了别人偷来的钱包给了老先生;他不认识那个女乞丐,但他看到她在大理石柱下发抖时,毫不犹豫地把他的围巾送给了她。他比圣马丁要慷慨,因为圣马丁只施舍给别人自己的半件袍子,还留下了半件给自己。
(很可悲的是,那女乞丐什么都没说,因为“穷人穷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傻头傻脑,受痛苦不会呻吟,受恩惠不会感谢。”)
最后,他听说街垒里没有子弹了,他冲了出去,冒着敌人的霰弹,去捡死人身上的子弹,他很灵活。他一边唱着讽刺的歌,一边捡子弹。当子弹射偏了,他说:“他们在打我的死人了。”他第一次了中枪,仍唱着歌。
直到第二枪射来……
他死得光荣。他的子弹是消灭谁的?
是同一国家的被人利用的兄弟,还是不公平却又镇压维新的社会统治阶级?
他从未想过,我们该想想。

埃波妮:野百合
她小时候很幸福,长大了很悲惨。美好的童年对她来说只是一个久远而美好的梦境。也许是上帝保佑她,她一直很纯洁,即使她生活在泰氏老板的家庭里。她并没有变得贪婪,她为马里尤斯付出却从未想过他回报。她像一朵野百合,纯洁而真诚。临死,她替马里尤斯挡了一枪。
她不漂亮,因为她穷,她很热情,也因为她穷。她很真诚,还是因为她穷。
她死了。死得很幸福。
她也有资格活得有尊严,但为什么不能呢?
她从未想过,我们该想想。
马伯夫老先生:野菊
他没有党派,所以他支持所有党派。他唯一的信仰诗知识,但战争逼他卖掉所有的书。他爱书如命,不读第欧根尼的著作无法入睡,不看凝结自己一生心血的“植物志铜版”难以平静,但他不卖书怎样生活??!?!
战争会毁了一切。战士们流血,学者们流泪。
最后,他心灰意冷,参与了街垒战。
他主动爬上街垒,举起了倒下的红旗。这个八十多岁的老人的步伐从未这样坚定过。那一头花白的头发在寒风中骄傲地倒下了。
他死了。他死得很壮烈。
他的血衣称了一面旗帜。是什么旗帜?起义的旗帜,还是和平的旗帜?
他从未想过,我们该想想。

每个人物,都鲜明而生动,不论正面还是反面,都在申明两个字:慈悲。
也在铺着一条叫“人道、浪漫、自由、光明”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