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力娜扎比郑爽强多了:医院是否触犯了法律?对当时人应有什么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9 07:18:5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264医院,妇科的病人住进了骨科,病人进院时,明确指出是做阑尾,子宫肌瘤,结果住院证和出院证都明确写着腰椎肩旁突出,导致当事人精神上出现问题,而且在住院期间手术后,提前拨了导尿管,医院是否触犯了法律?对当时人应有什么赔偿?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能不能得到赔偿就不知道了。最好先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根据医院规定,转科后,疾病的诊断从专科开始为重,但必须有其他科的诊断,如果病历忽略了他科诊断,可视为医疗差错,可以要求赔偿!

长期导尿易引起泌尿系统感染,一般术后24小时内拔就行了

住院证都明确写着腰椎间盘突出,治疗按照腰椎间盘突出治疗,出院诊断确证是入院诊断无误。
那么这次治疗没有过失。导尿管不存在提前拔的问题。
按照你的描述,不存在触犯法律的问题。

但是事情有点蹊跷,为什么你说做阑尾却按照骨科手续做完了整套骨科治疗?病人又不是傻子。所谓精神上出现问题更是飘渺的说法。
wpwoainiwp应该是有很多事情没有说。本人表示很大的怀疑。

漏洞百出的描述,可靠性值得怀疑。请将出院证内容全部贴上,基本情况就可以搞清。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