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野屋精神崩坏中文版:签了合同如何辞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20:43:29
我是05年12月份到单位实习的`后来单位跟我签合同的时候是06年4月1日,合同是上面签的是4月份到7月份3个月试用期,7月份转正,合同上面也说了要给我们买三金的`签合同的时候我问了人事科的`我们是12月份来的`怎么要签7月份才转正`人事跟我们解释的是我们毕业证没有拿`但从4月份开始我们的工资待遇就跟转正了一样`当时由于考虑毕业了肯定要辞职就没有说什么`现在准备8月份辞职`请问我该怎么辞职才能不交违约金..?还有公司到现在都还没有跟我们买3金`而且合同签了以后交上去还没有给我们`两份合同都在公司里面

经常回答类似问题:其实你只需要提前30日辞职即可。另外,我国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这属于禁止性强行性的规定,如果超过,不论任何理由都是违法行为。更何况你们只是毕业证没有发而已,毕业证是否发与试用期计算时间根本没有法律逻辑关系。

关于提前三十日辞职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这里有一个问题是法理界的一个争议问题,就是第三十一条是一个授权条款还是义务条款。

就是说,如果是劳动者的一项授权(法理上称为“预告解除权”),那么,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就有权利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就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同时,劳动者也不因为解除合同而承担违约责任。

反之,如果是一个义务条款,那么,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要承担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同时劳动者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对于该条款的说明,显然这是一个授权条款,是一种劳动者的辞职权(是劳动者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从法理上说,对用人单位是不太有利的,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国际上劳动法这样的“预告解除权”仅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不适用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我国是通用于两种性质合同的。从你的角度是非常有利的。就是说,你只要提前30日辞职,就不承担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http://www.fans7.com/html/2005-9-15/0163441013.html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此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者要依法承担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扣你的钱,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机关投诉(如:劳动监察大队、支队、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

如果劳动行政机关不作为,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前劳动仲裁。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意,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

注意: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但是,我建议你先寻求劳动行政部门救济,这样既省钱又省时间和精力。

1,你的违约金是什么的违约金?是就业协议里的,还是劳动合同里的?

如果是就业协议里的,则在上海可以不用理采了。如果不在上海,且当地也没有规定这个就业协议什么时间失效,则可能还是要交。

如果这个是劳动合同里的,则先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以下四个地方:上海、安徽、浙江、江苏,规定了只有特殊待遇、有保密义务才可约定违约金。所以,如果你在这几个地方但又没有这些,则违约金本来就是不对的。

缴纳社保保险,不是你人到公司,第二天就可以办好的,关键是看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办,如果错全部在公司,则可以作为违约金不交的理由之一,但不是一定能成功,如果错不是全在公司,那就更没理由了。

你的试用期,如果当地对你这样期限的合同(比如一年)是可以签3个月的,则合理合法。

按你这样的,如果报到证上是7/15-8/15报到,企业完全可以从7/15起计试用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