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资料: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5 01:30: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的第(十二)款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有谁能告诉:
一.“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被医护人员涉嫌伤害吗?
二.发生“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后,按照那一个部门,那一条规定进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规范执业医师的行为的法规,仅实用于医疗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十二)款其中有“患者涉嫌伤害事件”这样的规定。按照规定发生“患者涉嫌伤害事件”,要按照规定报告。不明白“患者涉嫌伤害事件”,具体指的什么?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遭受医护人员故意伤害时要报告?还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遭受医护人员过失伤害时要报告?还是指被人伤害后,来就医,医师要按规定报告?

1、不是,只是不报告的责任,非正常死亡是另有人陷害,不是医护人员。
2、要报案,110公安局,派出所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