胤褆胤礽双重生的小说:一个关于财产分配的棘手问题,请高手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5/06 11:34:24
简要叙述:父亲去世4年了,只留下一处房产(2002年当时价值20万,现在35万)。父亲去世前把房子留给了我,当时没有立遗嘱,只是有份协议,母亲和兄弟姐妹都认可了,也签字了(当然我知道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时一心只是爸爸的病情)。
我的问题是:
1、我现在去办理遗嘱公证是否过期?那份大家签字的协议是否可认为是遗嘱?
2、如果按照正规法律规定的遗产分配原则,父亲生前房产属爸爸妈妈共有,属于爸爸的那份是否应由妈妈和我们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3、现在房屋一直我和妈妈居住,房屋产权证上还是去世的父亲的名字。如果现在想要办理遗产分配我该如何操作?分配的话,是按2002年的房屋价格还是现在的?
谢谢!请专家说得详细一些!

你父亲是遗嘱人,其民事主体已经灭失,不能办理遗嘱公证;

“那份大家签字的协议”是继承人对遗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可以按协议分割遗产;

你理解的对,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你持“那份大家签字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与你母亲、兄弟姐妹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携带身份证、户口薄),然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登记人为你和母亲;

按遗产分割时的价格,即现在的价格分配。

我帮你看看
首先那份协议并不是遗嘱 只有按照法定继承
你父亲去世后 有你和你母亲 兄弟姐妹 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 平分
但你们可以按照协议 持产权证明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然后再去房管部门登记 生效 主意一定要注明是所有人为 你和你母亲
分配的时候按照现在的市场价

1.遗嘱并不一定要公证。但协议想要作为遗嘱,其内容必须合法;立嘱人(令尊)必须具备立嘱能力;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遗嘱形式必须合法;立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清楚。
只能告诉你这些了。

你那个有法律效益```就是口头遗嘱都是在法律归囊当中的``

你父亲把房子留给你了,如果是口头遗嘱的话需要有人证明。你们有份协议,并且你的母亲和兄弟姐妹都认可了。这份协议应该算做医嘱。你母亲也同意了你父亲的决定,就代表你母亲对这个房子也没有权利了,此房产属于你一个人。但是你对你母亲有抚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