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高防服务器:开枪打伤抢尸人,算不算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0:01:17
我朋友父母死了后不到两小时,火葬场的人就来强行拉尸(我们这里有两个火葬场,都存在争尸体现象).因为亲威还没有到齐,我朋友不准,和抢尸的人打了起来,抢尸人就报了警,警察来了后说尸体停留了两小时,可以火化了.谁叫你们不早点通知亲威.我同学看情况协调不成,抢尸人强行拉尸,我同学发现有个警察带了一把枪,他走到警察后面,来个快动作抢了警察的枪,对着抢尸人连开几枪.全部打伤2人,没有死,现在我朋友在逃中,请问,我朋友为了保护尸体,连开几枪打伤2人算不算正当防卫.

我朋友在逃中,如果不算正当防卫,被捉到会有什么后果
上面打错了,是亲戚还没有到齐,不是亲威还没有到齐
打伤两人

开枪打伤抢尸人不算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不算!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采取的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要件为:其一,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其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其三,防卫行为必须是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其四,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其五,正当防卫除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外,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时,才能成立正当防卫。你朋友的行为很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你朋友的故意伤人罪、抢劫枪支罪是逃不掉了。但对方也存在过错。具体情况应该询问律师。劝你朋友自首吧。不知道你朋友多大?

我觉得不算,首先他抢枪一条就需要负法律责任。而且又有畏罪潜逃的行为,如果被抓到有可能会责重处罚。如果你朋友自首或许会好一些。
至于保卫尸体这一条,很抱歉我帮不了你,从感情上说在这一点上我的立场站在你这一边。一定要注意举证,以保证法官会将这一点作为犯罪动机的一个主要因素考虑进去的,而不是次要因素。作为本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的主要因素考虑进去,相信会考虑从轻量刑的。
另外在说一点不太应该出现的事情,找找人,花点钱活络活络关系,尽管法制社会这种情况绝不应该发生,但现在的社会现实就是这样,除了顺应这一“潮流”,我想不出别的比较现实的举措了。

假如尸体还没真的死了,但火葬场还抢着拿去烧的话,就可能算正当防卫了。但现在尸体只尸体,为了一具尸体抢枪开枪,这是故意杀人罪。

小孩子就是太冲动了。

你朋友的事情大了

妨碍公务罪不知道成立不成立

抢夺枪支罪、故意伤害罪肯定是成立了

问问律师吧!

抢警察的枪估计就够受的了

应该不算正当防卫,因为他们并没有危害到你(朋友)的安全

根本不算!他抢手枪和打伤人就是两条大罪了,他还逃了;但法不外人情,考虑到事件和当时的情况和抢尸(大家都有无名火),应该会减刑罚.所以,最好叫他去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