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腔闭式引流的护理:解决农村邻里纠纷是村长的职责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30 22:00:38
基建房审批需要加盖四邻的私章,有一位因以前的私人意见故意为难,不肯盖印,这种情况,要求村长出面协商,他以这是私人恩怨为由推脱,请问:1.这属于他的职责吗?他是否有义务进行协调?
2.如果解决不了,寻求法律途径可以吗?这种情况能否构成民事案件?

我想应该让你先弄清村长职责:
村长工作和村级干部组织是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工作的中流砥柱,他们是带领村民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力量,也是中国农村新形象的典型代表。
所以说他有义务去调解此事.
属于民事纠纷案件.

首先,要求加盖四邻的私章本身就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在民事活动中,公民没有作证义务。邻人完全可以拒绝盖章。
再次,村委会有出具证明的义务,而且,其证明力要比四邻盖章的证明力要强。
综上所述,这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行政案件上倒是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