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斜装甲效应:关于离婚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12:57:44
1、如果我想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是不是只要我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法院就会判离。

2、有一种婚姻叫事实婚姻,那有没有一种离婚叫事实离婚,如果有,得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叫事实离婚。

1.没有事实离婚的说法,事实婚姻也只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此后没有事实婚姻。

  2.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3.关于感情破裂的标准问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一、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离婚,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以下情形: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手续而以夫妻名义生活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程序是:管辖、调解、判决与上诉
如果法院在调解无效,当事人在离婚的一些后果上无法达成协议的,诉讼仍然继续。达成协议、无法和好的法院判决离婚。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没有事实离婚的说法,你只有诉讼离婚。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审查后,也有可能认为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判决不予离婚。
当然,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只是不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这种情况法院会判决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就需要你证明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
二、没有事实离婚一说,分居两年,也只是作为一个酌定情节供法院判决时参考,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

不过,即使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但只要判决生效后过6个月再起诉,在司法实践中,第二次法院基本上都会判决离婚了。

1、法院只有当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才判决离婚,感情的标准如分居两年以上等。提起诉讼并不一定能离婚。
2、没有事实离婚一说。在没有判决或协议离婚前,婚姻关系依然有效,不能另外结婚。

1,那得看实际情况,是否感情真的破裂了.
2,如果分居超过一定期限应该可以叛离,比如说两年,就可以判定感情破裂,成为事实离婚了.

"事实婚姻"已不被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