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最高等级:关于离婚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6:42:19
离婚时,孩子上一年级,判给了父亲.现在孩子15岁,可以要求跟随母亲吗?需不需要办理一些手续?如何办理?

抚养权的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楼上说的很对,一般情况下,除了具备这些条件外,是不能随便变更的,另一个途径就是经过双方协商,如果孩子的父亲不同意,就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