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篮球韩文歌曲:关于离婚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2:14:40
男方陆某与女方王某结婚三年之后,由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但是王某在离婚一个月后发现自己怀有三个月的身孕,她将孩子生下并养大。而陆某则在一年后又和另一女性张某结婚并生有一子。现在女孩十岁,王某病重,希望由其父陆某抚养孩子,却被张某拒绝,且不承认孩子与父亲的关系。
问:1陆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2女孩能否由陆某抚养?她是否拥有继承权?
我在婚姻法中查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由女方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要求,则不在此限。
在这样的规定下,陆某和王某的离婚是否合法生效?

1、陆某没有重婚罪。
2、女孩可以由陆某抚养,但是需要法律调节,女孩拥有母亲财产的继承权,但是没有父亲财产的。

1、陆某未构成重婚罪。因为陆某与王某已离婚,一年后与张某结婚是他的婚烟自由权,没人能干涉的,他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
2、女孩可由陆某抚养。在王某病重的情况下,作为父亲的陆某应该无条件地抚养自己的女儿。女孩也同样拥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双方都是在不知情(女方不知自己有身孕了,男方也不知)的情况下而离婚的,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答:一、陆某不够成重婚罪,因为陆某在已与王某离婚后结的婚。
二、一般情况下应该在小孩不满一周时应由女方抚养,另一方出抚养费直至十八周岁。在孩子未长到十八岁前由于客观原因可变更抚养关系。
王某病重无力抚养孩子可申请法院变更抚养关系。并且可以申请法院给予王某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上楼说得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