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k17:到底什么是基督教中的福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7 19:42:37

虽然在旧约里有“福音”意义相当的用词,(好消息、信息),不过用的次数很少。但无论如何,“福音”这概念是在新约里才出现的。中文的“福音”是从新约希腊文的evangelion及英文的翻译GOSPEL意译而得的。事实上,在早年的希腊文学里,如荷马的史诗奥笛Homer's Odyssey就用evangelion这字,作为给予传信息的人的“赏赐”,或是指获得好信息后向神明所献的“感恩祭礼”。由于这字的含义,使新约的作者很自然地采用来直接表达“good tidings=好消息=有福之音”的意思了。所以福音在新约中确有它独特的意义,而且属基督教会专用的名词,表达:神借着耶稣基督使人从罪恶中被拯救出来的令人欢乐的宣告。
  “福音”这词在新约中当作名词用七十五次之多,其中保罗书信就用了六十次。这词也用来作动词,即传福音的意思,有五十四次之多。保罗也用了廿一次。路加的福音书及使徒行传中共用了廿五次。然而,引人注意的是约翰,在他的福音书及三卷书信中,竟一次也没有用过。这不是说约翰不认识“福音”这个词,而是他选用“见证”来表达福音的另一个层面。
  由于这些新约著者对“福音”应用次数的多寡悬殊、就可以看出各人对“福音”或“传福音”的心态很不相同。马太是要犹太人明白耶稣基督所传的福音就是犹太人日夜所盼望的天国的福音。马可一开始就声明他现在所记的,是“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他是要宣告,整本马可福音所记载的耶稣基督,就是福音。因此,人应当悔改相信福音,甚至为福音而丧掉自已的性命或撇下世上的一切。最后,他还呼吁信的人要往普天下去传这福音。
  “福音”对保罗来讲是他整部神学思想的中心。他自认是福音的特使(罗一:1;林前十五:1)。他所传的福音是称为“督的福音”“神的福音”。因此这福音的创始者subject就是基督就是神,而且这福音的内容object仍然是基督是神。保罗是要把这“好信息”的主角与内容,有行动有步骤地宣扬出来。他以这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因为这福音能显示神的公义,也能满足人的盼望。保罗认为他自己不单是“福音的执事”,也是“外邦人的使徒”(罗一:1;加二:8)。原来犹太人以为律法与教训是神专为犹太人设立的。现在保罗要把这传统观念完全打破,而将福音冲出藩篱传向外邦。
  医生路加是跟随保罗在外邦人中传福音的希利尼人。在他所写录的路加福音及使徒行传中,把“福音”直接连系到使徒所传的信息。换句话说,路加把重心放在福音的传扬上(路四:43,九:6;徒十五:7),也特别强调用口传福音的事迹(路八:1;徒十一:20)。可能因他是希利尼人,所以他表达“福音”这词,包含了比较强烈的希腊文原来的意识。
  “福音”到底是什么?可以归纳成三个主要的意义。第一,这位耶稣已死了,也已复活升天了。这一切是应验了先知的预言。人是以信心接受这个历史的事实。第二,从神学的观点,这位耶稣是主是神,也是基督是万王之王;人应当尊他为主为基督。第三,神呼召罪人悔改,人就应当接受神赦罪的救恩。这三点在我们向人传福音时,就要告诉人:耶稣的确已经从死里复活了,他是活着的神。我们既认识自己是个罪人,就当靠耶稣宝血的能力,悔罪改过。主耶稣以神儿子的身份,已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救赎。人要接受耶稣复活的生命,以他为主为基督。这福音虽是好消息,却遭这世界的反对抗拒。然而传福音的人可以大胆,不是凭着口才,而是很单纯的把真理表明出来。“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林前一:18)。

我们常听到人提到福音,似乎各人有各人的说法。福音的定义真是那么复杂难
懂的吗?其实福音的意思就是好消息,哥林多前书 15:3-4 下了这么一个定义:

“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
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使徒保罗说,他当日从耶稣所领受,后来传给哥林多人的好消息,就是“基督
为我们的罪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复活了。”为什么这是一个好消息呢?因为耶稣
替我们的罪死,付清了我们的罪所应付的代价。我们罪的代价,本来是律法要致我
们于死地的刑罚,已被基督承担了。凡是愿意接受耶稣代替我们赎罪的人,也就是
信靠他的人,神即可以赦免他的罪,称他为义人,赐予他永生,并且使他重生为神
的儿女。所以人得救完全靠神的恩典,是神替人完成的救赎,人只是因信神,而接
受了神已替他准备好的永生,并不需要他做任何的工作。这话是真的吗?那是太好
了。这就是为何神救人的消息被称为福音!因为圣经说我们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恩典,
请看:

以弗所书2:8-9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
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所以我们得救不能靠着自己的努力,而完全是神的力量,是他使我们白白的获
得了永生。这不是很好的消息吗?

问题是:为什么神要救我们呢?是不是他造了人类因此他有责任来救我们吗?
事实上神并没有这种责任,因他当初一开始就给了人自由选择之权,虽然万能的神
预知人会堕落,但按照他公义,一切有罪的人都必按照律法而灭亡,既使神将全人
类毁灭了,他仍然是公义的。但是神要救人,因为他是一个慈爱的神:

约翰福音3:16-17节耶稣解释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
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
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故此,神安排了一个十全十美救人的办法,把他无罪的神子遣派了来世,代替
我们有罪的人去死,付清了律法所要求的代价。神因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工作,
完全满意了,第三天叫圣灵使他复活。从此在新约中(尤其是约翰福音),将福音向
人讲得很清楚,并派使徒们向人传达,希望人人都得救,懂得神对我们的爱。但是
神不能勉强人去接受他的好意,也不能勉强人来信。人必须自愿才行。神爱世人,
也期望人会自动爱他;爱是不能勉强的,人若爱神,他的爱也必须要自发的,是被
神的爱感动而触发的。神若勉强人来爱他,这种爱不会是真爱。

由于得救完全的神的工作,受惠者只是因信而被神称义,他自己的行为一点也
不能帮助他得救,所以他得救之后的行为也不能影响他已持有的永生。永生的保障
也是出于神的。约翰福音10:28节耶稣说: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神并赐给人圣灵作为印记,永远内居于信徒的体内,有如定货的押金一般。以弗所
书1:13-14节说: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
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之子民被赎,
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

凭据就是押金,被赎是指身体被赎(成为不朽的身体)。所以永生是由神来保险的。

那么,有人说:“反正你已得救有永生,那么你可以做尽坏事仍然进天堂吗?”
这是不懂得神的人说的话。因为一个信靠神的人是一个悔改了的人,重生成为神的
儿子,敬爱神,有圣灵的领导,父神的管教,他怎敢做尽坏事呢?相信之前喜欢的
罪,已不再在他身上做王了,他在耶稣基督里可以得胜。

约翰福音10:10-11节耶稣说:『…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

在耶稣基督里的生命是丰盛的生命,我们有平安和喜乐,因我们的国度是在天上。
我们的归宿是和神永远同在。

所以,不要忘记:

罗马书6:23节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
乃是永生。』

罗马书5:8节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
显明了。』

罗马书3:23-24节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
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

约翰福音5:24节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
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这么都是圣经上的话,神的诺言。你若相信,你就得救重生了。这不是很好的消息
吗?

上帝教导人们的话,也就是基督教的教义

楼主既然问到福音,就应该听过亚当和夏娃的故事吧
神起初造人,有了亚当和夏娃,但是他们不听神的话,偷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被神逐出伊甸园,那时罪就进入了人类的世界,亚当和夏娃的后裔(也就是我们,一出生就带了原罪)

福音就是针对以上故事的,福音有"好消息"之意,
其实福音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为了将世人从罪恶里拯救出来,他舍弃了在天上的一切,取了奴仆的形象,降世为人,为我们的罪死在了十字架上,他流出的宝血洗净了我们众人的罪,且死后3日复活,之后又被神升为至高"这就是我们所传讲的福音

基督徒因为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相信他为我们的罪死,我们得以借着宝血罪恶的世界里分别出来,并成"天父的孩子",在神的恩典下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但是还有许多人,未听过福音或者是听了福音而不愿意接受基督做为自己的救主的,他们依然生活在罪恶的,而罪的工价(可理解为代价)乃是死(不是肉体的死,而是灵里的死,人的灵与神的灵隔绝,死后还要被扔在硫磺火湖里),因为基督不愿看见一人沉沦,乃愿万人得救,所以在临升天前,吩咐门徒"你们去使万民做我的门徒,并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为他们施洗",神的爱是多么的长阔高深啊

福音就是"好消息"的意思

基督教的福音,在我看来,圣经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经典的.其中有关教导人的句字,都与福音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