矜持李健伴奏:职业病疑似病员工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7:35:39
我在一家国企改制后的企业上班,单位在去年职业病检查中查出一员工有职业病疑似病,(好像是铅中毒介于0界点)后来给该员工调换了岗位,做门卫,今年再次职业病检查还是疑似病,该员工因家里生意忙,现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担心解除劳动合同后,万一他在职业病方面留后疑症再来找企业怎么办?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该员工在已知情的情况下,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基于自己家里生意繁忙的原因(非企业方面减资或拒绝治疗或其他方面不利于该员工的强迫),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方面的担心,可以就这一事实、权利、福利等,双方充分协商后签署或请律师见证或公证。但若今后就该病发生纠纷(如病发或加重),经查证与该员工在该企业从业存在客观、确实的因果关系,企业仍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为原因事实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该员工当时并没有能力预测将来的健康状况,但企业已经做出的补偿可以抵扣。
基于常见的交通肇事案件得到验证,比如甲撞断了乙的腿,赔偿了乙安装假肢的费用后,乙每隔几年要修、换假肢,产生的费用但是不可预测,以后产生了可以再要求甲赔付,当然甲如果现在有能力预付,更有利于帮助乙,在道义上得到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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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疑似病员工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后办理公证,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职工已知道自己有职业病疑似病,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后办理公证,避免以后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