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达宫广场详细情况: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8 02:23:28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甲方以暴力、非法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我想问问公司没有给我加班工资,还有我上班的时候不准回家,要24小时住公司的。按照以上的两条我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挖?

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构成了根本违约,你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一个月收入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机关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并要求劳动行政机关进行执法。(劳动行政机关包括: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

  如果劳动行政部门不作为,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要注意,对于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能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用人单位很可能没有给你上社保,你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的社保损失等。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你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你的请求事项主要有:

  1,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24小时在工厂也应当计算为劳动时间,补充计算你的工资。

  2,由于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法导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补偿一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如你工作两年半,你要求的经济补偿金就是三个月的平均收入)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进行社保,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或赔偿你的社保损失。

  4,如果合同有违约金,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行为。(因为劳动合同不可能约定所有的事项,凡是劳动法强制性的规定都认为是劳动合同的条款,如果劳动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劳动法http://www.chinalabor.cc/Article/flfg/fl/200412/585.html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二: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1629&page=2

  36.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40.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http://www.chinalabor.cc/Article/flfg/ldxzgz/200508/2396.html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你完全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赔偿。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今天去看了合同,发现几个问题,和大家一起讨论:
合同的十一条:“出卖方书面通知之日视为交房,”这条是他们自己写的,问题在于----1:书面通知的时间可以是任何时间,只要是在7月31号之前打印出来了书面通知,那么他们就完成了交房。至于大家有没有收到书面通知,那不是他们的责任。而且至于房子是否达到交接条件,大家不可能找得进的。2:书面通知的时间也就是他们开始收物业管理费的时间。
合同的十二条:赔偿条款本来有个双倍赔偿的,但他们手写的是照差价赔偿。
合同的十三条:提出的水电,排水配套设施和交房同步。但是在没有做到时对开发商没有约束,“经双方同意,出卖方完善上述设施”,这对于开放商而言,即使
交房时没有水电/排水等设施,大家也不可以提出赔偿。合同的十三条:没有提到通往芙蓉路的路,这路是大家关心的焦点,按照长沙市今年的政府令,我们可以要求他们写进合同的,而他们拒绝写。合同的十四条:关于办理产权证,加上了一条对受买方(即大家)不利的一条,即他们手写的那条。以上问题,供大家参考。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一、 用人单位依法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 用人单位依法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 用人单位依法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你想快点离开那个公司~只要没有在合同时候签定违约金,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公司要辞职就可以了~~
如果你想取得赔偿什么的~那就要走法律的路线,可以提前解除,6个月里可以劳动仲裁,超过6个月的提起民事诉讼,不过这样是费力的事情.
你自己考虑把

完全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赔偿。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