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之轮回3:一个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0:59:18
假想案例:
甲男系一变态狂,有侮辱、奸淫尸体犯罪史。甲对乙女垂诞已久,长期以来有杀害并奸其尸体的想法。2002年5月,甲伏于乙下班途中,趁其不备持长约0.6米直径4厘米木棒猛击其头部五下,探其鼻息全无,甲信乙已死。甲遂解带奸乙“尸体”。
若:
(1)经查,甲奸乙“尸体”时,乙并未断气,乙真正死因是甲在奸“尸”中用力过猛所致。被告发。

(2)经查,甲奸乙“尸体”时,乙并未断气,甲完事离开后约20分钟,乙醒来发现已失身,遂告发。

(3)经查,甲奸乙“尸体”时,乙并未断气且令人惊奇的是并未受到严重伤害,甲正奸乙中,乙醒,乙未反抗,而是积极配合甲完成性行为,后甲送乙上医院,次日乙告发甲。
三种情况如何处理!

1属于强奸未遂,故意杀人
2属于强奸未遂,故意杀人未遂
3属于故意杀人未遂,高手明裁!

我的观点是:
1,甲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
2,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强奸罪。
3、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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