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 我家 有喜:西藏活佛的转世是一种什么能量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考问答 时间:2024/04/29 08:00:11
是不是在现在科学的理论自外存在着另外一种别的空间能量?

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理论根据——生命轮回转世说,并不是藏传佛教所独创,它是与原始佛教的基本教义连结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和深奥的理论基础,更不是任意制造出来的一个说教。活佛的产生,是藏族社会发展的客观因素所致,是对佛教世界观发展为具体人物形象化的一个典型事例。对佛教的生命轮回之说,目前尚不能作简单轻率的结论,因为没有看到就否认前世与来世生命,这不符合科学的态度,没有看见并不等于不存在。只有彻底了解佛教,并对它经过实践反复验证总结出来的基本理论进行科学的检验,从物理学、生物学、化学、心理学、医学、量子力学、系统论、信息论、探制论等多学科角度,加以探讨研究,进行重新论证、认识,并解释心与身,心与物的关系,探求新的思维方法和科学体系。才能正确理解和讲清这个奥妙的佛学理论,也才能做出符合唯物辩证法的科学的令人心服口服的结论,否则,表面上很难理解或讲清这个奥妙的佛学理论问题。在佛法上最不易讲和最不易使人信服的就是这个轮回转世说。虽然科学技术非常发达,但人们对人世间万事万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掌握得有限,目前我们不知道的事物还很多。大千世界,包括对我们人类本身的潜特功能,我们所掌握的知识仅是极其有限的范围内的经验或见识,对世间好多事物的认识只是片面的或表面的现象。虽然当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人类不仅早已登上了在史书记载中被我们的祖先敬视为天堂的月球,而且已开始在探索更遥远的恒星和行星。由于科学知识和技术的发展,使我们的日常生活及思维方式都受到科学革命的洗礼。然而,人类对于自身的认识,与探索宇宙太空相比较,还仅仅处于一种朦胧阶段。例如人体特异功能和气功现象原理,佛教的教义和戒律几乎无不与气功原理有关,佛教所倡导的修持方法,基本上可以说都是气功家所必经之途径,而且佛教三学中的定学和六度中的禅婆罗密,实质上是一种高级气功原理。人体的好多奥秘现象还很难用科学的方法加以解释清楚,正处于研究解释方法的阶段。如果简单地说,人的存在,是因为存在原子的缘故,而原子的存在,又归结到因为存在能量的缘故,那么人出生的原因也完全是因为物质的存在。因此,从根本上说,人产生灵魂或意识,即心或识的理由完全与物质存在的理由相同。那么物质现象又何以产生看不见摸不到的灵魂或意识呢?这中间的变化过程是什么呢?可见现代物理科学所解释的物质现象,并不一定包括实际存在的所有物质现象。因此,对活佛转世的理论体系不能轻易断定为宗教、迷信之说。当然,佛教的一些仪规和在盲目信教的群众中有很多被神化了的封建迷信现象,但社会风尚和佛教教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实际上,佛教本身是一门社会科学的学说理论,是无神论者,是反对迷信的。佛教不承认世上有造物主或控制世界的万能的神,因为一切法皆从缘生,所以说佛教是无神论者,佛教讲报得和修得,如有些人生下来就智能超常,有特异功能,即属报得;如修练言行道德而获得神通即属修得。佛教的主要内容讲的就是如何修道的方法。

  佛教的生命轮回之说,在藏区各个历史时期加以广泛应用、发挥的结果,自然形成了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活佛转世制之所以能够在藏区得以全面形成,这除了因为有其顺理成章的佛教基本教义的理论依据外,还有一条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有适合这个基本教义能够广泛推广、应用的社会历史环境。这个环境就是封闭保守,愚昧落后的社会制度、生产条件、全民信教和以教治民的历史旧习。因此,以佛教的“十二因缘”,“业力论”和“轮回转世说”为理论根据的活佛转世制,在藏区得以全面形成和发展,有它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和主观思想基础。由于这个主客观条件的成熟,促使形成了活佛转世制。

  (三)

  佛教自拉妥妥日年赞时开始传到藏区,一直处于受抑之境地。直到公元七世纪松赞干布时,藏王以佛法十善为依据,制定国法,这样佛教自传播之始就与政权联结在一起,这是藏传佛教当时能够战胜重重阻力,得以生根弘扬的一个根本点,也是给以后活佛转世制的萌生播下了种子。但佛教能够成为吐蕃王朝的国教,并能长期生存、发展的根本原因,主要还在于它深奥的基本教义。比如,当时由于战乱而引起的种种社会灾难和社会矛盾现象的发生根源,以崇拜自然神灵为基础的苯教无法加以解释,恰好被佛教徒用来作为论证“轮回转世,因果报应”说的现实理论根据。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佛教的那一整套宇宙观和人生观对被原始宗教所愚弄了的人们来说,是最容易接受的,加之佛教法律化的传播,人们自然就信奉它。在这种社会历史背景下,佛教在藏区才得以生根弘扬,佛教“前弘期”一时,整个藏区还没有形成藏传佛教的势力特点,也没有多少造诣功德很深的佛教高徒。轮回转世说的具体表现者活佛还没有产生,但由于长期受苯教的影响,当时把倡佛有功或开拓疆域有功的赞普捧为神的化身现象是有的,从神坛上赋以赞普“王权神授”的最高统治地位。公元八世纪时,出家的佛教僧侣都由藏王室供养,后来到九世纪热巴巾时僧侣日益增多,赞普王室无力全部供养,便规定每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侣,这是以后佛教寺院集团的独立经经势力形成的最初开端。这时藏王还把佛教高僧封为教法大臣,置于诸大臣之上,有权处理大小政事。这是以后把政权和教权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僧俗贵族联合专政的“政教合一”制的最初形式。这时由于吐蕃王朝全力支持倡佛者,先后出现了许多佛教高徒,尤其是阿底峡入藏传教后,改变了重密轻显,只重视导师口授,不重视经典学习和修行次第的现象,主张显密贯通,观察思维与修行并重,调整了显密关系,以实修为主,加强修行次第阶梯,并广泛深入宣传善恶报应、因果轮回和超脱苦恼的深层原理,形成佛教理论的系统性。佛教“后弘期”时,已开始形成藏传佛教的基本特点。这时由于佛教在藏区先后传承的门第不一样,所修持的理论重点和修行次第强调的角度不一样,同时在发展中受到别的学说以及社会势力的影响,因而相继出现了各种名目的教派势力,构成了不同形式的各种佛法传承体系。各自为了表明自己教派的理义是佛教正宗,而广收教徒,倡建寺庙,形成僧人寺院势力集团。这些教派支系势力,名目繁多,虽然根本教义是一致的,但形式上互不相容,各树一帜,各化一方,师承门户之见甚深。这时,在佛教发源地印度,佛教已开始走向衰落的境地,而在佛教北传之地藏区,弘扬佛法,相继形成各种派别的佛教僧团组织,而这些僧团组织又是备自所属地方的佛教势力,各有其依靠的政治势力,因而出现了各诸侯分裂割据势力并存的社会局面。各教派之间经常引起矛盾和斗争的直接因素,是各地方封建领主之间发生的权利之争,一般从佛学理论上争论而引起的矛盾和斗争是很少见的。但这些教派势力,对藏传佛教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对藏区社会、文化和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在吐蕃王朝统一时期,与其政权相适应的只有一个,也只能允许存在一个在思想领域占统治地位的佛教,而且没有门户派别之分。因此,吐蕃时期没有众多不同教派的历史条件下的政教合一制,因而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产生活佛转世系统。自九世纪吐蕃王朝崩溃之后,由于地方政府的分离割据,都想利用和依靠宗教势力来扩大各自的统治范围,因此,到十一世纪时,已开始相继出现了许多与之相适应的在思想领域占统治地位的教派势力。这说明,藏族社会的发展变化,是随着政教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佛教自传播之始起,就与政权没有离开过。因此,藏传佛教后弘期的基本特点是,既形成了门户形式不同的大小教派,也形成了大小不等的政教合一的统治势力。出现这些教派支系的主要原因,除封建领主势力之间进行权利之争所引起外,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在藏传佛教的特点形成阶段,即各个历史时期传承的教法、教规等师承相异,各派所要强调学习和掌握的理论重点、修行次第和阐释有所不同,因而为了争夺各自教派的正宗位置,想方设法吸引众多的信徒,扩大各自的势力范围等。但藏传佛教从整体上讲,它熔印度、汉地等佛教于一炉,并吸收了原始宗教苯教的某些仪轨形式。在教义上,大小乘兼蓄,以大乘为主,大乘中显密具备,尤重密宗;在组织形式上由于门户传承和修行次第不同,引起教派林立,政教合一,形成各种派别的佛法传承体系;在政治上,由于政教合一制的统治者为了巩固其政权,广泛宣传以生命轮回转世说为基本教义之一的佛教,使其成为全民信仰的宗教;在经济上,由于僧俗领主的结合,互为依靠,互为利用,逐步形成以寺院集团经济为中心的生产关系。由于门户各异的诸教派的形成,各方为了证明其传承系统的正宗位置,争夺政教合一制的统治地位,维护其寺院集团的名声,自然需要确立一个无可非议的合法传承系统。由于这些社会历史发展、变化的原因,导致了政教合一制的特权沿袭相承的活佛转世制。活佛转世制自十三世纪由噶玛噶举派创立之后,逐渐被藏传佛教诸教派广泛接受,沿用至今,形成各种大小不同的活佛转世系统,因而活佛转世制成为藏传佛教的一个重要特点。

  (四)

  活佛转世制的出现并非偶然,它在理论上是顺理成章的,以佛教“业力论”、“因果报应”、“十二因缘”、“三世轮回转世”说等为依据。它具有极高深哲理,其深邃之含蕴非一般人所能理解和说清。由于佛教轮回转世说的影响,在藏区除了活佛转世系统外,民间也有寻找凡人灵魂转世之习俗,可见佛教影响的深度和广度。在时间上,它是随着藏族社会历史发展、变革的需要而出现的。它对藏族社会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产生过深刻的影响。由于活佛转世制的建立,使自朗达玛灭佛后的约四百多年间,藏族地方封建割据状态的社会再度走向统一,较之吐蕃王朝时湖,整个藏族地区的社会基本得到了长时间的和平与安定,而且藏族地区的寺院经济和文化得到了空前规模的发展。客观上,它是寺院僧俗集团为了解决其宗教领袖继承问题,以佛教灵魂转世说为依据,寺院经济关系为基础产生的一种宗教制度。它不仅有深奥的佛教理论基础,而且有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佛教在藏区传播、发展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是佛教藏传化形成的社会根源;政教合一制的形成过程是活佛转世制产生的社会历史基础;各教派势力争夺统治地位而进行较量的变革过程,是活佛转世制确立统治地位的过程。藏传佛教的佛教徒们在聆听佛法义理,学习和宣讲佛经的基础上,思考教义、修习佛法、领悟佛道,面对当时社会历史变革的现实,逐渐衍生出活佛转世的最初形式。在卷帙浩瀚的藏文典籍中关于转世化身的记述很多。不过,活佛转世在未广泛形成为一个宗教制度以前,藏传佛教对功德高深的著名高僧,一般称作“佛的化身”(即活佛)、“法王”、“制胜者”、“大上师”等。但这些“化身”不仅仅出家高僧中有,而且在英名垂史的世俗世袭王臣中和著名的大译师和大学者“格西”中也有,更多的则在贫苦百姓中转世。藏传佛教的诸教派往往都把自己的师祖或上师名僧的传承者认作是印度圣地某大师高僧的化身。

  佛教关于生命轮回转世说的理论不仅仅是个宗教哲学问题,它涉及人体学科、生物学科、物理学科、信息论、化学等多种自然学科领域,故对它暂且不能急于下正确与否的结论。一般来说,凡为活佛转世者,本应代佛弘扬佛法,替佛显身说法的。但封建统治阶级为达到某种目的。巧妙地把佛教轮回转世说作为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延续方法,使之逐步成为宗教制度,这个为政治服务的宗教制度,实际上是藏传佛教的根本弊端。所以说,藏传佛教的弊端不在于教义上,而在于其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宗教制度上。当活佛以他应有的造诣和功德,专志从事佛学研究时,便能保持和促进佛教教义、教规和教法的纯洁、完善和发展;当活佛失去他应有的造诣和功德,即失去他的本职作用。当转世方法建立在政教合一制的形式上时,虽然对佛教文化的发展仍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易造成专院僧侣不注重修习、研究、完善和发展佛法,而想方设法干预政治,想用活佛的特殊权利操纵和控制政权,这样自然就会引起很多弊端。活佛转世制作为藏传佛教的特点之一和复杂的佛教文化现象之一,它的产生既是历史形成的,它的存在也必然是历史的,而且它还将以历史现象延续下去。只有当社会生产相当发达,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现象能够足以取代它的时候,这种宗教制度现象才能发生质的变化而消失。在此之前,指望以任何一种物质手段或用行政命令手段压服它都是不足取的。目前从藏族地区实际情况看,在经济、文化极不发达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如何取其积极的一面,舍其消极的一面,直接关系到整个藏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前途,以及国家的安定和民族的团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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